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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不再受天灾之苦" "青年中国行"2017南京师范大学暑期社会调研实践

发布时间:2017-10-23 5:53:00

文/王睿、《中国周刊》记者 王艳玲 

支持机构/“青年中国行”活动组委会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自立的基础,农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全局。“青年中国行”2017南京师范大学暑期社会调研实践,走进江苏,就中国现有的农业保险机制中政策性农业保险和保险财政补贴的问题,以江苏地区农作物自然灾害损失为案列,对江苏不同地区提出相应可行性方案。

江苏地区因地域特点,主要种植水稻、小麦,但常因旱涝、低温灾害而大面积减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为了寻求解决方案,南京师范大学团队成立了“让农民不再受天灾之苦”调研小组并展开了实践活动,该项目成功入选由中华青年精英基金会发起,联合《中国周刊》主办的“青年中国行”暑期社会调研实践全国三十强。

此次“青年中国行”南京师范大学的队员大多自小生长在农村,对农村和农业生产的现状有一些基本了解,多年以来他们发现很多农民仍处于“靠天吃饭”的生活中。

调研小组根据前期文献查阅分析,发现在现有的农业保险机制中,政策性农业保险和保险财政补贴仍存在一些问题。同时,发现目前有针对性地对江苏地区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机制进行研究数量仍然较少,近几年的相关研究尤其稀少。

南京,政府的政策支持

2017年7月12日,南京师范大学调研小组来到江苏省农业委员会,针对调研中遇到的问题,对农委财务科孙锐科长进行了请教。孙锐科长简单介绍了农业自然灾害保险的现状,小组成员从中了解到近年来保费、赔付率、财政补贴总额等相关数据。小组成员针对相关文献中提出的现行政策缺陷及具体事例反映出的问题向孙锐科长进行了询问,他在查询到具体数据后,表示政府现行联办共保模式的农业自然灾害保险政策已相对完善,以水稻为例,农民仅需支付一小部分保费,即可获得每亩700元的赔付金额。调研小组深入讨论现行农业自然灾害保险可完善方面后,孙锐科长介绍了正在制定的“大灾保险”的政策,指出会对土地承包人等特殊经济群体提高保额到每亩1100元(以水稻为例),尽可能覆盖土地承包人地租成本,降低风险。

泰州,保险受益的村民

7月14日,调研小组出发前往泰兴市宣堡镇。对当地土地承包人姚女士进行了访谈,姚女士用具体的数据和事例回答了调研小组的提问。她购买的自然灾害保险由政府和保险公司直接接洽,据姚女士介绍,该项保险在发生自然灾害时,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农户的经济损失,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总体而言,该项保险政策的实施受到了当地农户的支持。

随后,调研小组来到宣堡镇郭寨村。2013年以来,郭寨村开始经济转型,大力发展新型农业,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走出了一条绿色经济发展之路。调研小组对当地村民刘大爷进行采访,据刘大爷介绍,这套改革方案由村书记提出,在初步实施时,将农田改为种植经济型树木,但部分村民不予配合。后来,村里投资建造农家乐,并将收入所得用于村里基础设施建设。如今,村里正在建设儿童乐园、街心花园,总投资近300万元。地方政府也给予了一定支持。目前,村里年产值达三亿元。

常州,基层推行的实施

7月17日,调研小组由泰兴市前往常州武进区前黄镇人民政府进行调研,组长王睿根据调研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询问了农经站陈站长。根据团队在江苏省农业委员会了解到的相关数据,调研小组对前黄镇水稻目标价格保险的试点实施的实际情况仍然存在一些疑问,对该保险机制的具体内容、优势以及需要改善的方面进行进一步的了解。据陈站长介绍,农业是弱势产业,需要面对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尤其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给农民增收带来困难。为了普惠农民,由武进区承担的全国农村改革实验区项目——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从2016年开始具体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这个目标价格保险政策是值得推行的。我们也将从中吸取经验,寻求可以借鉴的方面,并运用到相关保险政策的实施中去。

经过对南京、泰州和常州的走访,南京师范大学的调研小组在实践层次对如何规避农村自然灾害风险的措施有了更深的了解(以江苏为例),丰富了他们的实践成果。在开展实地调研的过程中,探讨了如何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因地制宜农作物结构优化,构建转移、分散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新机制,并针对江苏不同地区提出相应可行性方案。

责任编辑:赵洋 校对:杨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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