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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左定超:建议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的衔接

发布时间:2021-03-04 17:13:12|来源: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 王龙龙)“建议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的衔接,依托农村优势资源,大力发展乡村养老、城乡互助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左定超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自己长期关注农村养老服务问题,今年两会期间将向大会提交《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

  图为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左定超。本人供图

  左定超分析说,近年来,各地加强政策创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居家养老设施,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国家层面尚未明确界定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没有厘清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和个人五方职责,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提供、服务方式和支出责任主体等没有明确,导致政府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主体责任没有得到落实。”

  “民政服务设施落后,安全隐患突出,运营管理滞后,照护人员短缺,服务能力不足。由此,养老服务刚性需求得不到满足。”

  经过调研,左定超还发现,“农村老年人大多处于照料不够的自养状况,生活照料、疾病救治、重病看护、精神慰藉等照料服务问题日益突出。农村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独居、失能失智、散居的五保老年人发生非正常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大。”

  “农村养老服务经费投入不足且缺乏制度保障。”左定超指出,特困供养机构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前期建设投入不足,大部分供养机构设施不配套、条件较差,只能提供娱乐休闲等最基本的服务,失能半失能护理功能基本处于空白,托底养老服务功能缺失。

  为此,左定超提出,应加强农村养老的顶层设计。一是要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统筹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为服务业发展重要内容。二是要把保供养服务机构基本运转放在突出位置,确保工作人员和机构运维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牢牢兜住底线。三是要动员社会力量关爱服务农村老人,提升农村老人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水平,确保农村老人遇到困难时求助有门。四是发掘我国农村孝老敬老的传统文化资源,发挥我国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的优势,健全农村家庭和邻里照顾支持政策,大力发展适合乡村特点的邻里互助养老方式。

  应加强农村养老制度建设。一是建立普惠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制定与人口老龄化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服务的内涵外延、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资格条件、供给方式等,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二是建立实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建立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保障。三是要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的衔接,依托农村优势资源,大力发展乡村养老、城乡互助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四是通过城市资源辐射农村,带动和促进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和社会化养老体系的完善。

  应提升农村养老能力和水平。一是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力争2022年每个县至少建有一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二是实施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提升工程,完善服务标准,全面提升生活照料、应急救助救治、疾病治疗、重病看护、精神慰藉等照料服务水平。推进有条件的农村敬老院增加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探索建立农村幸福院、儿童之家和村卫生室共建、共享、共管机制。三是推动养老服务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鼓励城市居民到农村养老,支持社会资本在农村兴办面向全社会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


责任编辑:孙远进 校对: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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