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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污染与工业侵占 滩涂上的瘢痕

发布时间:2018-01-05 8:35:51

文/《中国周刊》记者 刘霞
摄影/肖诗白、余永泽
责编/刘霞

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的提出,使江苏省沿海三市(连云港、盐城、南通)的经济发展步入了快车道,众多的化工园区拔地而起。据资料显示,连云港、盐城、南通三市建有化工园区94个,平均每300多平方公里就有一个化工园区。化工企业云集,使得江苏这片中国面积第一的滨海滩涂湿地成为天然的纳污场所,严重威胁着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随着当地经济开发的加速,这片湿地的生态红线能守住吗?

一边是天堂,一边是……

在城市化进程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江苏省自1994年开始,由工业化较早的苏南向苏北5市转移了大量污染较重的化工、印染、金属电镀等项目,产业转移的同时,污染也紧随而来。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小洋口工业园区。在沿海滩涂建设产能落后高污染的工业园区,“ 向海要水, 向海排污”在江浙沪是个普遍现象。

近20年,在黄金海岸线上,已经涌现出南通市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连云港灌南工业园区等十多个沿海化工园区。另外,一些海洋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区也含有一些化工企业,再加上原有的化工、造纸、碱厂等老污源,在江苏海岸带现有化工等污源超过了20个。

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位于滨海县滨淮镇境内,横跨中山河两岸,是盐城市最大的化工园区,分为一期与二期,主导产业为精细化工和医药化工。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该园区西北端距盐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仅一步之遥。园区一期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保护区实验区内,二期污水处理厂的排放口,紧邻保护区范围内的海域。据绿色和平森林与海洋项目资深项目主任张菁介绍,根据各类环保督查通报及绿色和平实地走访,近年来,滨海化工园区多次被查出超标排污、上马违规产业等违规行为。这些超标的污水,悄无声息地排进了大海,流进了隔壁的盐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这片区域同时也是江苏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盐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全国第一个沿海滩涂型自然保护区,为陆地生态系统与海洋生态系统的过渡区。广阔的淤泥质潮滩,使这里形成了亚洲大陆边缘最大的海岸型滩涂湿地,拥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该区域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其成为南北半球候鸟迁徙的重要驿站,也是连接不同生物界区鸟类的重要环节,是东北亚与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的重要停歇地。每年大约有近300万只候鸟迁徙中途休息此地,季节性居留和常年居留的鸟类达近百万只。

黄海的湿地和近海污染导致渔获质量下降,也造成了对人和生物的危害。

在绿色和平发布的报告中显示,2015年6月,江苏省环保厅现场检查时发现,盐城滨海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滨海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废水总排口COD(化学需氧量)浓度超标0.3倍,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6年中央第三环保督查组对江苏的督查报告中指出,该化工园区存在违反规划环评要求的情况,在二期建设中大量引进了染料、医药、农药等项目,这些化工项目会产生氨氮、甲基苯、二氯甲烷、环己胺等有毒有害物。督查报告点名园区中三泰化工周位酸项目,还在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铁粉还原工艺。后江苏省对相应的涉事单位进行了取缔和整改处理。但2017年8月绿色和平工作人员在园区中山河入海闸口处,仍看到河口水面由于排污呈现铁锈红色。

在沿海围垦区建设产能落后高污染的工业园区,在江苏是个普遍现象。南通市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紧邻小洋口滩涂湿地。在工业园的官方介绍里,“滩涂”被作为园区的一大特色,放在了重要而显眼的部分:“如东县洋口化工园位于江苏省如东县洋北垦区,有着开阔的滩涂资源、良好的环境空间、单一的社区环境、优越的区位条件等具有发展化工产业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

千万年形成的泥质滩涂,通过巨大的管道被抽进围堰里,这样既可以省了土石方,又可使海变深,方便建厂。就这样, 滩涂被破坏了,依靠浅滩生存的候鸟和其他生物再也无处栖息。

十几年间,从最初的几十家企业发展到今天的近百家企业,洋口化工园的生产项目也从农药、化学药物、有机颜料扩展到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型新型产业。

化工园为何修建在了滩涂湿地附近?张菁直呼“看不懂”。

化工污染究竟会对滨海湿地的生态环境带来怎样的影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科学博士姜伟立分析,化工产业生态环境风险分为突发环境风险和累计环境风险,“化工企业原材料、产品多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复杂且在高温、高压条件下进行,火灾、爆炸、化学品泄漏等突发环境风险凸显。一些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会对水和土壤环境产生显著的累计环境影响,带来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

姜伟立指出,以苯酚为代表的酚类化合物是剧烈的神经毒物,与细胞原浆中蛋白质发生化学反应形成变形蛋白质,使细胞失去活性,低浓度时即可使细胞变形,高浓度时可引起急性中毒,昏迷致死。他举例,如水中含酚0.1~0.2mg/L时,鱼体内即有酚味甚至不能食用,含酚1mg/L,可影响鱼的产卵和回流,达5mg/L时鱼类就会大量死亡。

几年来,姜伟立对江苏沿海滩涂湿地进行了大量走访调查,水域污染现象让他痛心疾首。他说,化工类污染物与土壤接触会降低土壤透水性,破坏土壤结构,且残留性、累积性较强,与水体接触会阻隔大气和水体的交换,从而降低水中溶解氧浓度,造成水体发黑发臭,不仅对鱼卵、仔幼鱼危害极大,而且还对以捕食鱼虾为生的越冬候鸟产生致命的伤害。

千万年形成的泥质滩涂,通过巨大的管道被抽进围堰里,这样既可以省了土石方,又可使海变深,方便建厂。就这样, 滩涂被破坏了,依靠浅滩生存的候鸟和其他生物再也无处栖息。

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邱江平教授曾指出:“一般认为靠海近,建化工园区就有了缓冲带,这种思路是不对的。”“并且,因为靠海偏远,又难防监管不力,企业容易发生偷排漏排。”邱江平认为,盐城受化工污染之害发展到今天是必然的,“这是当时受利益驱动,而不重视环境种下的因子。”

跨越风电场的重围

盐城沿海风能资源丰富,已建的多家风电场均位于或邻近于鸻鹬类等珍禽的主要栖息和觅食地。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的张益民教授直言:风电场会影响鸟类的迁飞!

据张益民介绍,美国、加拿大、爱尔兰、德国等国就风电机对鸟类碰撞及迁飞影响已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研究表明,风电场对鸟类的影响确实存在,每年死于美国加尼福尼亚州阿特蒙隘口风力发电厂的鸟类多达5000只。

盐城已建响水风电场、大丰风电场、东风风电场等,“这些风电场施工期间大批工程车开进保护区,土建工程中产生的噪音、扬尘以及固体废弃物等都对野生生物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建成后风机叶片转动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反光都会迫使鸟类选择回避,由此对勺嘴鹬、黑脸琵鹭、丹顶鹤、黑嘴鸥等珍稀候鸟迁徙活动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缩小了候鸟迁徙驿站或越冬栖息、觅食场所,从而影响其迁徙和繁衍分布。”张益民说。

巨大的白色风机傲然矗立在滩涂湿地上,它对鸟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邻近鸟类栖息地、觅食活动的影响和存在风机与迁徙鸟类鸟机相撞的风险。同时,风电场位于东亚- 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路线上,可能造成对迁徙路线的阻隔。

据张益民介绍,在鸟类迁徙中途停歇和越冬觅食时,飞行高度一般都低于100米,风电场的风叶距地面的最高高度为150.5米,因而风电机叶片、架空输电线路对鸟类飞行是危险的障碍物。特地为过境候鸟留出的迁徙通道距地面高度大约100~1000米,当越冬鸟类飞跃风电场区时,对少数飞行高度较低候鸟的迁徙会造成一定的威胁。同时,因风机运行时叶片线速度最大可以达到11~20m/s,存在鸟只碰撞叶片导致伤亡的风险。风电场如果采用架空集电线路,在鸟类进入风电场觅食时还存在撞线的风险。“东台一期风电场和大丰一期风电场都出现鸟类撞上架空高压电线死亡的现象,在个别线路还特别严重,在东台损失的鸟类种类和数量超过区域鸟类栖息种类和数量的2%以上。”

沿海滩涂是珍禽的重要栖息地。据资料显示,盐城沿海风电场呈条带状分布,累计涉及滩涂长约92公里,涉及保护区滩涂长550公里的16.75%,累计涉及保护区的面积为224平方公里,占保护区面积2841.79平方公里的8.59%。而风电场占用的沿海滩涂将不能作为鸟类的迁徙驿站和越冬栖息觅食地,张益民说:“另觅栖息地的水鸟一般会在邻近的实验区或缓冲区和核心区建立栖息地。这些水鸟的转移,必然要影响在原栖息地上栖息的鸟类,使水鸟密度增加,增加了核心区保护的压力。”

破解生态之困

如何更有效地推进湿地保护的社会进程,启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已日渐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由国家林业局会议审议通过的《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已于2013年5月1日起实施,其第32条中规定,需征收或者占用湿地的,用地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予补偿。

2017年,国家林业局新发布的《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则明确提出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此外,确需征收、占用湿地的,用地单位应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

张菁认为,相较而言,征求意见稿中增加的“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警示开发商的作用。但同时,她也对条款中“擅自”两字表现出担忧,“只要有合法的手续,仍然可以有工程在湿地上马。这很可能给未来的湿地保护留下隐患,个别公司钻法规的空子、破坏湿地的开发活动难以避免。”

运用经济手段来解决湿地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开展湿地保护工作的经济政策,被越来越多的国家用于湿地的管理和保护。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征收排污费、生态补偿费、资源税(费)、湿地保护经济优惠政策、湿地保护投资政策等。这些政策有的已经被用于我国很多省份滨海湿地的保护与利用活动中。

江苏是一个湿地大省,湿地类型多、面积大,尤其是盐城滨海湿地占中国滨海湿地比重较大,其湿地价值相当重要,对其保护刻不容缓。湿地保护地方政策专家郭会玲指出,虽然江苏省在湿地保护投入方面,确立了“建立国家、地方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湿地保护投入机制”,但这个“投入机制”如何建立并有效运作还需进一步具体和完善。充足的资金是湿地生态补偿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郭会玲建议,在江苏省地方层面,地方政府可以将湿地保护投入作为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地方政府在湿地保护中的投入;在社会各界对湿地保护投入方面,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吸引社会资金。

江苏是人多地少的省份之一,为了缓解用地压力,滨海湿地的开发利用就成为经常性的活动。郭会玲认为,建立和完善滨海湿地资源生态补偿政策机制,是协调湿地自然生态系统和生态经济系统良好运行的重要方法。在郭会玲看来,湿地资源生态补偿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湿地是一个极其脆弱的生态系统,任何开发利用行为都可能带来生态风险,对这种生态风险的补偿;湿地开发利用时对湿地生态系统自身的补偿;对因开发利用湿地资源而受损的人们的补偿;对保护治理湿地生态环境的补偿。

郭会玲建议,湿地资源生态补偿的手段可考虑设立湿地资源生态补偿费制度、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等方式:湿地资源生态补偿费主要由湿地开发利用者缴纳,环境责任保险则是以被保险人因污染水、土地或空气等环境资源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

郭会玲同时强调,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在某些条件下会产生失灵,政府此时需发挥管制约束功能,守住“征收、占用”这一道门槛。由于生态红线区域内所需保护的各类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利用应受到限制,而相关行为人在污染排放和资源占用方面又具有天然的“惰性”,必须以强制目标和手段在红线区域内明确禁止或限制进入的产业和行为,以刚性约束体现权威性,这正是生态红线管理的核心所在。

 

 

责任编辑:杨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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