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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参 能否走入寻常百姓家野

发布时间:2017-10-23 5:26:42

文/雪声 

摄影/仲伟同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白露过后,天气逐渐转凉,“秋乏”来临——不少人会有一股说不出的疲劳感。

炎热的夏天,人体消耗了太多的气血、体力和津液,再加上得不到充足的睡眠,失去了较多的“老本”,欠了一笔“夏债”。

秋高气爽,却也是干燥的季节,因而,有的人会出现一系列的不良表现。

虚则补之,野山参是这个时节用来进补的上佳选择。

 人参文化 源远流长

野山参自古以来被誉“百草之王”“万药之首”,是驰名中外的稀世珍品;是世界上公认的最佳天然补品、最珍贵的天然药物。早在甲骨文中,就有象形文字“参”字,人参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文化的一部分。

据史书记载,我国野山参的应用已有4000年的历史,是最早应用人参的国家和地区,并将人参发展成了一种特殊的文化,这是对世界的一大贡献。

早在2000年前,《神农本草经》中对野山参的药用价值就有了详细的记载,“主补五脏,安精神,定魂魄,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久服轻身延年”。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称野山参为“神草”,谓“人参治男妇一切虚症,发热自汗,眩晕”。

野山参的最佳功效是能挽救虚脱,有“起死回生”之奇特效能。

野山参含有的人参皂苷Rg2是栽培人参的6-10倍,该成分可解决心肌供氧不足、防止心肌梗死;具有舒缓心肌、调节血流动力、改善心肌血液供应、增加心肌收缩力、可对缺血心肌起到有效的保护;具有明显的强心作用。

其最显著的作用是用于抢救心源性休克和失血性休克,这也是古人认为野山参有“起死回生”功效的道理。

对于野山参是有严格的定义的,是指参农采集和挑选身强体壮的人参种子撒在土壤肥沃的深山老林里,不翻土、不施肥、不透光、不除草,在野生环境中自生自灭,经过15年以上,再挖出来的人参。

漫长的十几年间,因自然灾害的影响等,存活率极低,较珍贵。若以撒下去100颗种子来计算,10多年后真正长成的一般两成都不到,因而一支就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

“药食同源”期待推进

在我国,野山参主要分布于东北的吉林、辽宁、黑龙江一带,由于吉林省独特的地理位置、适宜的气候,种植出的人参参型好、产量高。吉林省是世界上最大、最好的人参产地,园参产量占全国的80%、世界的70%;辽宁省野山参产量占全国的60%。“长白山人参”已被列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把人参作为药品使用,使人们形成了人参不可食用的误区,导致了我国人参应用领域空间缩小,极大地限制了人参产业的发展。

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最早提出人参应“药食同源”的检验机构,从2005年开始,就不遗余力地推进人参“药食同源”进程,最终促成了吉林省2011年成为首个人参药食同源试点省份。

2012年8月29日,原卫生部发布《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人工种植人参可以作为食品使用。该公告的发布实施为我国人参产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且产生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关于人参进入新资源食品”的公告附件中规定,作为新资源食品的人参为“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的人参”。但是,许多专家学者认为这项规定并不妥当,不适应新时期人参产业发展的需要,也不符合人参产业发展的实际,甚至已成为制约人参产业深度发展的政策性障碍。

生长在深山老林中的野山参弥足珍贵,是吉林省东部山区农村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并且也是当地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

成品人参绝大部分为5年生以上,这里自有其技术及成本收益率上的原因。

首先,由于参地病原微生物如锈腐菌,随着人参年生增加呈几何级数地增多,6年生以上人参多出现“烧须”、病多、减产等现象,这是人工种植人参的技术性限制条件。其次,通常人参的有效成分的积累,是随着其年生的增加而增多,但不同年生人参有效成分并非和年生长短呈正比关系。

有专家对此曾进行过专题研究,在人参生长期中,前4年人参皂苷积累较快,后二年较慢,6年以上者增加更慢。人参种植属经济活动,因而其活动必然受成本收益规律的支配。以上两点是人工种植人参多以6年生作为采收年限的主要客观原因。

从我国人参产业实际考量,目前我国种植,加工及流通的人参绝大部分为5年生和6年生。若限定5年及5年以下,不符合人参生产实际,对我国人参产业发展将会造成直接损害,而且不利于我国人参产业与国际市场接轨。

综上,业内人士建议将《卫生部公告2012年17号》附件中的“来源: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人参”修改成“来源:5年以上人工种植人参”。结合《公告》附件中的其他限制性条件,这样既可以做到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又可以促进我国人参产业的健康发展,进而保障我国人参产业在国际上的应有地位。

人参产业是我国的特色资源产业,更是民族产业,人参药食同源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而且从理论和实践上都不存在问题,我国人参产业发展改革创新的第一要务就是深度推进人参“药食同源”。

标准路上 砥砺前行

全国参茸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仲伟同秘书长是人参药食同源的主要倡导者之一,他为建立野山参国家标准体系作出了突出贡献,直接促进了野山参物种保护和参农致富。

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内尚没有鉴定野山参的权威部门,相关等级标准更是处于空白,从业人员只能依靠经验判断野山参的真假优劣。

随着原生态野山参资源的日益减少和需求量的增加,一部分人受利益驱动,通过采取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各种手段欺骗消费者,甚至还出现用木棍嫁接制造“野山参”后,再高价卖给外国游客的现象。

面对如此乱象,2001年,仲伟同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建立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并获得批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检验机构有了,还必须建立相关标准。没有相关数据,仲伟同依托自身近三十年的从业经验,经过一段“5+2”“白加黑”的潜心研究,他提出野山参鉴定的芦、艼、体、纹、须——五形标准,以及相关细则。

为确保该标准的可行性,他又先后四次邀请行业专家开会讨论修改。经过半年多的努力,由他主持起草制定的GB/T18765-2002《野山参分等质量》国家标准,于2002年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颁布实施。

此后,经过多次到野山参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和组织专家论证,仲伟同又将达到一定年限后无论形体特征,还是有效成分均与原生态野山参无异的林下籽列入野山参范畴,重新定义野山参为:“自然生长于深山密林下的人参,或林下籽经过若干年后能完全体现野山参特征的视为野山参。”该定义经国标委批准实施后,不仅对我国野山参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的意义重大,而且提高了产品附加值,每年可促进人参产业增收上亿元。

近年来,仲伟同按照国家标准委的要求,先后持起草了《红参分等质量》《生晒参分等质量》《野山参人工繁衍护育操作规程》《移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等17项国家标准,对全国人参产业的科学发展,规范生产、市场等行为,产生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早在2006年,他就提出“将人参列入食品不能列入药品”的建议,在仲伟同的牵头倡导下,2010年9月,卫生部正式出台《关于同意开展人工种植人参进入食品试点工作的复函》,同意按照开展人参进入食品试点工作。这为人参产业发展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政策性障碍,为中国人参产业振兴、重塑辉煌创造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参茸产业 亟待崛起

“人参是吉林省东部山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也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谈起这几年吉林发展人参产业的现状时,吉林省参茸办副主任冯家如数家珍,1989年吉林参茸办成立,2009年,省政府成立了人参产业推进组,相关厅局也相应成立了政策扶植小组、标准制定小组、品牌宣传推进小组、规范审批和帮扶小组、金融支持保障小组等多个推进组,为人参产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这些年来,随着国家对天然林的保护,该省逐渐引导参农向农田地转移。自2008年以来,不但建立良种培育基地、标准化示范基地,还制订繁衍护育规程、分等质量标准、加工储藏标准等一系列国家标准。2015年,《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出台。

中国作为野山参主产国,在人参资源多样性上远远高于其他国家,但是中国人参在国际市场上所占的产值份额却较小。有人测算过,韩国高丽参的栽培面积、总产量仅为吉林人参的30%,总产值却为吉林人参总产值的20倍。仅是韩国正官庄(韩国高丽参的品牌老字号),年收入超百亿元人民币。但我国与人参有关的企业约5000多家,往年效益却不足正官庄的1/10,近年才开始有所追赶。反差为何如此之大?

有专业人士分析,以下是造成野山参产业无法迅速崛起的主要因素:

可用土地逐年下降,种植成本连年上升,参农生活每况愈下。个体参户无序竞争,加工企业技术无新,骨干企业带动无力。在吉林人参加工业中,个体参户约占50%,个体参户沿袭传统的加工工艺,凭着多年的经验进行加工,几无任何技术含量可言。压等、压价现象屡见不鲜,最终导致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同时也抑制了整个产业的发展。

另外,品牌塑造意识淡薄,产品附加价值低下,市场开发力度不佳,这些都是我国参业必须面临的现实选择。

就如何振兴吉林野山参产业,冯家建议:继续规范野山参种植,保证野山参质量,绝不能施用农药、化肥。对有的标准进行细化,如制订针对团体的标准。积极推进野山参进入食品、保健品领域,重建长白山牌吉林野山参市场体系。依托科研院所、有实力的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对野山参实行深度加工,开发系列产品,持续打响品牌。他说,如果真的这样去做了,尤其是野山参“药食同源”政策如能放开,那么吉林的相关产值做到上百亿是没问题的。

责任编辑:杨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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