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8 9:05:25 来源:中国周刊 作者:黄一峰
广东讯(黄一峰)近日,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河长黄坤明同志,省长、省总河长王伟中同志共同签署了广东省2024年第1号总河长令——《关于打造绿美碧带建设幸福河湖的令》(以下简称《总河长令》),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在全省范围内动员部署打造绿美碧带、建设幸福河湖。
《总河长令》指出要充分认识打造绿美碧带建设幸福河湖的重要意义。各级河长湖长、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持续推动河湖突出问题整治、万里碧道建设、美丽河湖建设的基础上,坚持水产城共治,统筹实施水域治理、岸线整治、道路建设等重点工作,因地制宜植绿造林,拓展生活、生产、生态空间,升级打造集安澜健康水带、绿美景观林带、绿色交通带、文化休闲带、滨水经济带于一体的绿美碧带,推动绿色水经济发展,建设江河安澜、秀水长清、生态宜居、和谐富足的幸福河湖,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广东高质量发展。
《总河长令》要求,要围绕“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以流域为单元,突出河流整体性、系统性,坚持水岸联动,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原则上优先选取流经城镇等人口相对密集区域、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或水面面积0.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全流域或整个湖泊统筹建设幸福河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全域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做好碧带规划,留足空间,划出红线,在治水同时,提升滨水绿化美化水平,注重成链成片整体性打造,推动水网、林网、路网融合,因地制宜打造绿美碧带。2024年完成汕头市莲阳河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做好碧带顶层设计,开展一批绿美碧带、幸福河湖建设。到2025年,建设100条(个)以上幸福河湖,不少于5个县(市、区)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到2030年,力争建设500条(个)幸福河湖,各地级以上市不少于1个县(市、区)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
《总河长令》明确统筹推进八项重点工作。一是全面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探索向陆域延伸适当宽度,划定碧带建设管理红线,探索分类实施水岸建筑退缩管控,留足河湖生态空间。二是系统提升河湖治理水平。完善流域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加强堤防水闸达标加固建设,强化水利工程运行调度。全面开展河湖健康评价。三是持续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清漂”常态化。利用冬春时节分年度开展水塘河道清淤工作。四是科学开展水岸绿化美化。在保障河道行洪和水利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规划绿化区域,规范开展植绿造林,全面推进沿河沿湖绿色生态廊道建设。依托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绿美水乡。五是大力传承弘扬先进水文化。做好水文化保护传承与挖掘创新工作。推进水利风景区、河湖长制公园等涉水宣传场所和便民亲水载体建设。六是统筹打造休闲高品质水岸。加强碧带与多道融合,打通断点,构建滨水交通路网,串联多元场地,打造多层次多功能景观游憩系统,还岸于民。七是积极发展绿色水经济。合理利用河湖资源禀赋优势,因地制宜构建水经济产业链,推动水上运动、水系旅游等绿色水经济新业态蓬勃发展。八是全面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推进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建设,加强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测雨雷达等技术应用。
《总河长令》强调要做好五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打造绿美碧带、建设幸福河湖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考核和述职范围。二是形成部门合力。各级河长办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省河长制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强化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三是强化用地保障。做好与“三区三线”的有机衔接,将相关项目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各市、县(市、区)政府应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予以保障。四是加大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按规定统筹各类涉水资金、涉农资金,拓展融资渠道,积极引导和推动社会资金投入。五是广泛宣传引导。定期公告幸福河湖名录。引导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打造绿美碧带、建设幸福河湖。
编辑:杨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