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0 15:41:50

孔祥俊教授
人物简介
孔祥俊,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凯原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他多次入选“全球最具影响力的50位知识产权人物”、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首届全国法院审判业务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国知识产权影响力人物”等。同时,他兼任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国防知识产权专业组组长、上海市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曾先后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四川省政法委副书记、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党组副书记、副庭长。在《东方法学》发表《论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时代精神》等高被引文章。
以创新求发展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承前启后的重要引领者
1982年的秋天,16岁的孔祥俊考入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后他进入地方法院工作。后北上深造,进入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成为我国著名法学家江平先生的第一届博士生,并进入中国人民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成为首届民商法博士后。1996年9月,进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从事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执法局工作。2001年2月,调入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8月开始投身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在主持最高院知识产权庭工作期间,孔祥俊与同事一道深入总结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经验,完善制度、创新理念和谋划措施,站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拓展和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推动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进程。在全国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他首次提出的“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宽严适度”的知识产权司法政策,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文件,用于指导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业务,并被2012年1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听取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所吸收,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认可;他最早在国内司法体系中提出“司法定价”的概念,阐述了知识产权司法定价与市场定价的互动关系,为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确定难的瓶颈问题提供观念上的指导;为规制当时普遍存在的商标抢注和商标囤积行为,孔祥俊最早提出《商标法》第四条内含“注册商标以使用为目的”这一操作性功能,后该条被越来越多地运用到司法实践中,并成为2019年《商标法》修订规制恶意非使用性商标注册的司法先导;他还是国内最早提出“特殊情况下侵权而不停止行为”、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异化”等多个司法新概念的首倡者,上述概念均陆续为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所接受。
在主持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期间,孔祥俊开创性地推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案件年度报告”“十大”“五十大”案例等制度化年度整理发布工作。为适应加入WTO后的司法审查新需求,他开创性地开展专利商标授权确权领域实体法的司法解释,全面推进专利商标司法审查。敏锐觉察到反垄断法的重要性,积极推动垄断案件纳入知识产权审判庭,并在《反垄断法》施行伊始,迅速主持司法解释起草发布,开展“3Q大战”等垄断案件的审判,与美欧反垄断主管机构和斯坦福大学等进行深度合作,培养了一批反垄断司法人才,为反垄断司法奠定重要基础。随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内外司法影响力的显著提升,全球知识产权领域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知识产权管理》(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杂志等西方重要媒体,对中国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解释、积极应对知识产权案件迅速增长、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举措给予了积极评价,而孔祥俊本人也多次入选该杂志评选的全球最具影响力的50位知识产权人物。
集理论与实践于一身
多领域法学研究的开拓者和提升者
孔祥俊在繁忙的实务中,从未满足于具体工作,而是根植于丰富实践的沃土,开展和引领多领域的应用法学研究,著述颇丰,实现了理论与实务的良性互动。曾经结合多领域丰富实践经验,开展法政策学、司法哲学和法律方法的持续性系统研究,撰写出司法哲学与法律方法论丛。作为具有丰富实践积淀的权威学者,孔祥俊着重开展了知识产权法和竞争法领域的开创性研究,积极推动我国知识产权法和竞争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尤其是将哲学、法哲学和法律方法运用于知识产权法律适用,开创性地构建了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司法哲学理论和法律政策体系,且围绕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等基本问题进行哲理性探讨,在世界观和方法论上构建了一系列指导性理论和理念。并且,在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商标授权确权等领域进行了诸多开创性应用研究。

(孔祥俊先后荣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首届全国法院审判业务专家”、“中国知识产权影响力人物”等荣誉)
2017年正值《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孔祥俊深度参与了立法研究工作。他提炼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精神,指出了新时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准确定位,并推动了不正当竞争认定的范式转型,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不正当竞争认定“泛道德化”的倾向。同时,他廓清了自由竞争与不正当竞争之间的界限,指引克服以“专有权”保护思路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普遍性倾向。对于新业态、新模式、新成果的保护问题,孔祥俊提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二元法益保护谱系,使反不正当竞争法能够在竞争优势、商业模式和竞争生态系统等领域不断拓展调整空间。事实上,孔祥俊是我国最早一批拓展竞争法纵深研究的学者,他较早开展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一般条款地位的论证,引领突破其适用限制;较早提出和系统论证了广义竞争关系,推动解决制约《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的前提性理论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成为孔祥俊教授显著的学术标签,但其实,他也是我国最早研究反垄断法的资深学者,他所撰写的《反垄断法原理》《中国反垄断法的理论与实践》(2001年)是国内最早研究反垄断法理论与实践的系统性开创性专著。

近几年来,孔祥俊的身影也经常出现在国际知识产权交流的舞台上:应邀访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并参加中奥科技创新研讨会,受邀赴美出席全球创新法律峰会、首届在线市场竞争和管制高端圆桌会议,赴新加坡出席第七届全球知识产权论坛……在这些林林总总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孔祥俊经常做的主旨发言,便是向世界介绍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发出中国知识产权的声音。
新兴法学院的掌舵者
回应时代需求,储国家栋梁之才
在法律实务部门工作近30年后,2016年,孔祥俊作为讲席教授正式加盟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实现从实务到学术的回归。作为凯原法学院的掌舵者,孔祥俊高度重视法学院的教学发展,并在国内率先进行了教改探索与实践。为培养德法兼修的国家栋梁之才,孔祥俊带领教师团队全面梳理和总结了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的教育理念、目标和路径,更注重学生的基本素质、人文修养和文理交叉意识的培养,对现有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新一轮的改革和创新,包括加大对本科生培养的投入力度、修订培养方案、开发新的更为丰富的课程菜单、构建高水平的法学慕课课程体系、探索新的高层次的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方式等等。同时,在教学方面,推动更多的教师采取判例教学法、对话教育法、谈判教学法、诊所教学法、模拟教学法、解决个案工作坊教学法等教学方法,以适应世界范围内的法学教育变革趋势。
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美贸易战、新冠肺炎疫情、新技术和新产业革命的加速、逆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剧。在此背景下,孔祥俊积极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此,孔祥俊积极与来自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荷兰等国的海外顶级名校法学院进行接洽交流,共同探索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与国际法学院的合作教学模式,并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同时,孔祥俊充分发挥他本人的资源优势,引进一流的国际学者加入到法学院的教学活动中。他邀请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法官咨询委员会主席Annabelle Bennett、英格兰与威尔士上诉法院法官Christopher Floyd、英国伦敦大学讲席教授Robin Jacob等国际上知名的法官和学者加入,并积极举办国际学术讲座,为法学院学生提供国际化案例分享,拓宽法学院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希望能够立足于国家长远发展,培养更多经世致用、治国安邦的优秀人才。
(作者:梁钧 陈添添)
《东方法学名家》特约供稿:上海市法学会、专题统筹:秦前松
编辑: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