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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周刊》比特币OR区块链

发布时间:2018-09-05 6:36:40

文/黄 震
责编/王艳玲


黄 震,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教授,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
主要研究方向:民间金融、互联网金融、金融法、法律文化、公益慈善事业等领域研究。

 

2008年横空出世的比特币犹如一个幽灵,一个虚拟货币和区块链技术的幽灵,近年来在全球金融界和互联网界的上空徘徊,吸引了无数追捧者和质疑者的眼球。面对比特币以及竞相效仿的山寨币,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如临大敌,千方百计寻求对策。比特币到底是新型郁金香泡沫,还是网络时代的数字黄金?区块链与比特币到底是什么关系?比特币和区块链的监管政策将走向何方?比特币交易与应用还有未来吗?在比特币价格过山车行情又进入熊市阶段,走出狂热之后的人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和思考比特币与区块链技术的出路等有关问题。

人们对于币链关系的认识尚在不断演进中

现在很多人一讲到数字货币就会谈到区块链,确实,区块链与数字货币关系密切。目前我国官方明确不承认区块链上面产生的比特币、以太坊(ETH)是数字货币,而把它称为“虚拟货币”更为恰当,比特币不是法定货币,也不是电子货币。因此不宜过度炒作比特币等虚拟货币。

讲区块链必然绕不开比特币,2008年化名为中本聪的神秘人物创造的“创世区块”和“比特币”是天然联在一起的,是一体两面的整体,大家觉得理所当然就是这样。从某种意义上讲,币链一体论有其合理性。但是,事物是永远在变化发展的,所谓正确的认识一旦固化就变成谬误。在区块链1.0时代大家很难突破区块链与比特币“币链不可分”的景象,到区块链2.0时代却如火如荼发展起来。

由于比特币快速获得巨大的成功,引来各种山寨币纷纷借势推出,大多数山寨币只不过在比特币底层参数基础上做一些修改生成。特别是以太坊推出以后,重点强调其智能合约,被认为是区块链2.0时代的代表性技术。以太坊认为币链是可分的,在其开源的区块链平台上只要进行简单的技术处理就可以发币。将区块链作为底层技术和支撑平台,以太坊自身可以发币,每个参与者也可以去发币,于是ICO(首次发行代币)在全球迅速火爆起来。同时区块链技术也能做更多的工作,如说数字认证、资产交易等等。区块链2.0时代极大地推动了币链可分论思想的发展和应用。

虽然币链可分论支持下,很多区块链创业团队通过发行代币实现了快速融资,但由于币链可分论缺乏足够的法律政策支撑,一些不法分子借区块链发币圈钱滋生了非法集资盛行,到2017年ICO火爆到失控的局面,中国央行不得不宣布ICO为非法融资活动严加整治。为了整治ICO非法融资活动又不至于误伤区块链技术,北京市金融局霍学文局长力倡无币区块链。区块链不仅可以而且必须与各种代币分离,区块链应为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实际问题作更多的探索。无币区块链是当前中国政府支持,区块链技术有很多不需要发行代币的应用场景亟待开拓。

从币链一体论到币链可分论,再到无币区块链论。区块链的技术在迭代,我们的观念也要跟着创新,跟着与时俱进。最新的反思已出现超越币链关系的趋势,其中元道先生等提出的通证经济论较为有影响力,人们不再盯着比特币交易,而把目光投向用区块链赋能更广阔的实体经济,这一新动向值得业界深度关注和跟踪考察。

我国针对比特币已推出了一系列监管政策

区块链的技术探索毫无疑问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在“创世区块”上面发行比特币的发币模式依然根深蒂固,以至于打着区块链名义的各种创业团队大多走上发币圈钱的歧路。在比特币模式启发之下诞生了很多模仿者发行山寨币,现在全世界形形色色的山寨币多达数千种,参与币市投资的人数多达数千万。如何防范和监管比特币以及各种山寨币交易风险?

比特币因为它在全球的分布式发展,对于政府监管构成很大的挑战。早在2013年12月5日,针对首轮比特币炒作过热的行情,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便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不具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使用。《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此外,《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通知》发出后,当天一枚比特币的价格约从7004跌至4521元。

进入2014年后比特币交易又有所抬头,我国央行认为形势较为严峻,要求各分行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比特币风险防控工作。2014年3月中旬,央行向央行各分支机构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比特币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禁止国内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为比特币交易平台提供开户、充值、支付、提现等服务。该文件要求各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在4月15日前关闭15家境内比特币平台的交易账户。这表明,在中国金融机构为比特币网站平台的交易账户开户不合法,除非现金交易,比特币的投资者无法在中国境内为交易进行银行转帐、第三方支付。此后几年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对有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多轮的检查。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告》将IC0定位为“非法金融活动”,并限令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ICO新上项目。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这个公告执行力度空前之大,要求所有IC0代币交易平台都要清理关闭交易,若干家未从事IC0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也被纳入清理范围内限时关闭。此后对于比特币相关上下游产业的整顿余波不断,2018年1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文件,要求各地企业有序退出挖矿业务。2018年1月又发布了关于防范变相ICO活动的风险提示,提出“链克”为代表的模式存在风险值得警惕,以矿机为核心的发行虚拟数字资产模式有风险隐患。

区块链3.0时代的比特币与区块链发展趋势

根据观察,未来区块链3.0将可能在区块链基础设施上面,实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功能。这些年我们一直在说金融要服务实体经济,技术要支持实体经济等。如果说第一代区块链是用单链串联,像一个项链把一颗颗珍珠串起来,人们主要关注的是比特币。第二代区块链就是多链并联,比特币和更多代币在区块链上互动交易,形成了ICO热潮和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生态。但是到目前为止区块链还不能解决巨量、高频、并发三个问题。区块链要做更广泛的应用,必须突破现有技术瓶颈,迈向区块链3.0时代必须在核心技术上多下功夫。

因此,区块链技术继续需要技术创新,区块链3.0时代要有更强的算力、更大的容量,还要有新的设计思路,不能用单链串联或者多链并联的模式,而应该是协同矩阵模式。协同矩阵区块链可能会让区块链上链的元素、交易的速度、迭代的频率都会大大增加,到那时做比特币或代币不值得推崇,也无人追捧。区块链的应用场景将得到极大拓展。发币只是区块链最初的应用场景,今天我们逐渐走出了金融领域,在工业、公益、社会管理乃至政府政务领域都开始使用区块链。

在全球各国对于比特币交易的监管态度日趋明朗和严格的趋势下,比特币交易、代币交易在多轮“割韭菜”真相大白之后,投资者的热情显然消退,区块链技术产业生态正在超越以比特币、以太坊为核心的“币圈”,比特大陆等公司也在寻求从所谓“矿圈”突围,以技术开发为使命的“链圈”也在努力融入实体经济大生态。毫无疑义,比特币交易在当前区块链繁荣的技术生态中变得越来越不重要。新科技革命让技术生态已经越来越打破边界,融为一体。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以及生物识别等等都跟区块链密切相关,区块链必须在多元技术生态中与其他技术共生共荣,才能够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实现其价值。

责任编辑:杨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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