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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湿地的底线

发布时间:2018-01-05 3:11:28

文/赵娜
摄影/肖诗白、余永泽、严荼
责编/王艳玲

在建工程侵占保护小区

有研究发现,在全国多处滨海湿地,均存在在建工程未批先建、化整为零的乱象,对天然滨海湿地及生物多样性资源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在绿色和平发布的报告中称,江苏省如东县小洋口(洋口镇)“综合下海通道与作业场地工程”和“重装设备成套基地”两个在建工程,侵占为保护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极危物种建立的勺嘴鹬保护小区。

在绿色和平提供的卫星影像中,我们能清晰地看到该项目涉及的两项工程距江苏如东小洋口勺嘴鹬栖息地保护小区中心位置不足两千米。一旦工程结束施工,并投入使用,无疑会对保护小区内候鸟的生态环境构成威胁。

2017 年8 月29日, 正在施工的“小洋口(洋口镇)重装设备成套基地”, 该工程距离小洋口勺嘴鹬保护小区的中心位置不到2公里。

据了解,两个工程的环评报告彼此独立,文字说明中均未提及对方。然而,两个工程均为海上风电建设的配套设施。《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同一项目用海含不同类型的,应当按项目整体受理、审查、审核和报批”,下海通道及重装基地工程的审批和建设存在“化整为零”的嫌疑。

长期以来,滨海湿地保护为经济发展“让道”已成为常态。在可观收益面前,开发商宁可违规也要在湿地“跑马圈水”,这类问题非常突出。比如渤海湾沿岸如果全部用于开发,栖居于此的鸟类就会失去家园。

面对涌入滨海湿地的在建工程,国家层面还未就湿地保护利用出台相应规范,部分省份已经出台的保护条例也不健全,也没有对应的比较明显的处罚措施。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正旺告诉记者,这就需要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与经济开发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做到生态文明、科学发展。然而,做到“苟富贵,无相忘”谈何容易。

除了经济开发与保护栖息地的矛盾以外,还有管理上存在的诸多难题。江西省科学院生物资源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戴年华说:“水上的野生动物如水鸟归林业部门管理,丰水期水下的鱼类等归农业部门管理,水退形成湿地且越冬候鸟来了,就归林业部门管理,而水污染治理归环保部门管理,水资源又归水利部门管。这样的湿地管理条块分割严重,问题突出。”

由于缺乏不同制度、不同部门和区域之间的协调机制,导致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尚存在诸多需要协调的地方。同时,各自为政的局面也将导致后期多头监管等问题。小洋口两个在建工程的违规上马,与各部门间存在的利益藩篱不无关系。

保护要杜绝“以次充好”

在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中,将以小洋口滩涂湿地为主的小洋口国家级海洋公园划入了限制类和禁止类的管控红线,而和海洋公园相邻的勺嘴鹬保护小区却并没有被划入红线范围。

据了解,小洋口国家级海洋公园被划入限制红线区的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蔓延,生态功能降低,无法有效地为候鸟提供觅食和栖息的场所。相比之下,临近的勺嘴鹬保护小区存有大面积的自然滩涂湿地没有受到互花米草侵蚀,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入极危物种的勺嘴鹬重要的迁徙中转地。这片滩涂湿地符合《湿地公约》中对国际重要湿地的定义,具有重要的国际意义,如果不能被划入红线进行保护,随时可能受到破坏而消失。

“保护水中生物如鱼类等,比保护水鸟更显急迫,即栖息地保护比物种保护更紧迫。”戴年华呼吁道:在湿地大家关注的是一眼就可以看得见的候鸟,往往忽视了候鸟的生存基础——如湿地中的水生动植物。因此,保护候鸟,首先应该保护与其密切相关的栖息地和食物源。

如东县小洋口勺嘴鹬保护小区,和小洋口化工园区仅隔一条海堤。

戴年华建议,要做好湿地综合规划,留足生存空间给候鸟,划定生态红线。划出一部分区域给候鸟,拿出一部分区域供经济发展以满足生产生活需要,比如开发生态旅游、休闲景观、湿地教育、服务产业等。同时,要坚守生态红线不能开发的原则。

夏贵荣也表示,保护鸟类的同时,可以发挥湿地综合效益,建立核心区、缓冲区、生态旅游区,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进行适度开发利用。

“我们现在提倡的是可持续利用。”李晓民强调,在不改变湿地生态功能、不超过湿地生态承载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湿地自然资源,但是不能过度使用,以免对候鸟生存造成威胁。

目前,最有效的保护候鸟栖息地的措施莫过于建立自然保护区。“划定保护区域后,不但有专人管理,还会拨付专项经费。这种方式是保护候鸟最直接的方法。此外,要提倡科学施用化肥和农药,减少对水体、水生物造成的不良影响。”李晓民建议。
夏贵荣表示,目前,我国滨海湿地还没有形成湿地水鸟越冬地或停歇地的保护体系。“在面对保护和发展的矛盾时,人们通常会觉得如果一年仅有几个月才有候鸟来越冬,其他时间几乎看不到什么鸟类,也没有明显的景观可供欣赏,那么建立保护区就不是必须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越冬地和停歇地在候鸟的生命周期中占了一半时间。因此,对越冬地及停歇地的保护力度应该提高到和繁殖地保护相当的地步。”

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中国环保的新契机,应杜绝“以次充好”的现象发生,将真正具有重要生态价值且缺乏有效保护、监管机制的栖息地划进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保护,才能最大化生态保护红线的价值。

如东县小洋口勺嘴鹬保护小区,和小洋口化工园区仅隔一条海堤。

生态红线内的湿地,该如何保护?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将实现“全国一张图”,对红线内的生态环境进行严格保护。这对于所有生态空间,特别是滨海湿地这类长期存在保护空缺的生态空间来说,是一个难得的保护机遇。

红线是底线,也是高压线、警戒线,一旦经过科学测算和整体统筹后划定下来,就必须严格遵守。区域规划建设也好,经济社会活动也罢,都要主动与红线‘对标’,在规划过程中更应该有质有量,落在实处。

但是,划定湿地红线并不是那么容易。戴年华表示:“湿地范围广泛,如河流、湖泊、库塘、浅海及海滩等,有的湿地分别建立了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但人类经济活动也频繁,如渔业生产、航运等。因此,湿地内划定生态红线,情况复杂,难度比较大。”

那么,划定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湿地,应该如何进行管理呢?

夏贵荣强调,单纯利用法律条文来约束破坏湿地的行为,效果并不是很理想。究其原因,就是没有让当地居民享受到湿地保护的好处。因此,有关部门要通过建立保护区,发展生态旅游,解决当地居民的安居乐业问题,让其共享保护环境带来的生态红利。

但是,红线是不可逾越的。有专家表示,划定在生态红线内的湿地应该实行完全的封闭式保护,不可开发和挪作他用。

“红线内的湿地保护,要因地制宜,最好一湿一策,或一湿地类型一策,如针对候鸟栖息、鱼类三场(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等可实施季节性保护,也可区域内轮流轮片保护。”戴年华建议道。

他指出,但在繁殖季节,一定要严格保护。水生生物繁殖季节,最好能流域性全面禁渔,维护水生态安全。

责任编辑:杨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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