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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法规为农民工讨薪添保障

发布时间:2020-01-14 9:02:50

文/窦印


为有效保障农民工权益,彻底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国务院及相关部委接连出台政令法规,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等各方面提出了具体治理措施。

顽疾 恶意欠薪难以根治

当前,根治欠薪还存在深层次问题,如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刚性不足等问题。每到年底,农民工四处讨薪时有发生。2011年至2019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26719件,各级人民法院对7674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

全国检察机关在2018年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方面,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案件同比分别上升9.1%和1.4%;2019年1月至9月,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案件同比分别上升6.6%和8.5%。2015年至2019年7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1.4万起。其中,2019年1至7月,全国共立案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1700余起。

由此可见,恶意欠薪仍是难以根治的顽疾,有效解决欠薪问题是关乎民生的社会问题。

严治 让恶意欠薪者无处遁形

为彻底根治恶意欠薪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令法规,要求各用工单位依法依规支付农民工工资。早在2016年1月17日,国务院就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以下简称《意见》)。2016年岁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总工会等12部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6]6号,以下简称《通知》)。

《意见》和《通知》的发布,可谓是铁腕治理欠薪政令法规的重中之重。从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落实清偿欠薪责任、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等方面,严格要求用工企业合法用工。这无疑为那些执意恶意拖欠,或者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意图的企业和个人,再次敲响了警钟,念上了紧箍咒。这些政令法规的出台,有力地为农民工讨要工资提供了政策依据,撑起了腰杆。

自2016年《意见》和《通知》颁布发布以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逐步好转。国家统计局监测数据显示,2008年农民工欠薪率是4%,2018年是0.6%左右。目前,我国正朝着到实现基本无拖欠的目标努力。

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8月3日又发出了《关于成立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19〕79号)。成立了由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任组长的工作小组。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地区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等。

2019年10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有关负责人介绍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拖欠农民工工资最高可获刑7年。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五千元到两万元的,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的,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就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满足前面的条件,同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程表示,2019年10月底以前发生的欠薪案件,要在2019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新增欠薪案件,在2020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发生一起处置一起。对自查和排查中发现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和欠薪逃匿案件,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四个部门将采取严厉制裁措施,绝不手软,从严打击,形成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恶意欠薪犯罪。

今年以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本级共公布了三批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共180条,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至今,辽宁、河南、河北、山东、北京、天津、浙江、四川、广东、广西、甘肃、云南、湖北、海南、吉林、重庆、宁夏、青海等至少18个省份先后开展了根治欠薪行动。

春天 农民工讨薪不再难

每年岁末,都是农民工讨要工资,维护合法权益的集中时期。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近年来一直是各级政府、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由国务院牵头,相关部委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和相关文件,都要求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要求任何用工主体和用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对于农民工工资被恶意拖欠的、久拖不解的更要从严从重处罚,涉及政府部门和职能部门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每到岁末年初,各地农民工要回家过年了,通常要算算账,要把工资拿回去,要把子女的上学费、父母的养老费、妻子操持家务的费用都带回去。拖欠工资问题在这个时节通常显现得比较多。”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程在领导小组工作会说,今年,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有一系列措施来应对欠薪问题。

对即将到来的春节,该领导小组准备近期印发相关文件,从11月15日到2020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在此期间,对非常时期顶风恶意欠薪行为,将采取非常手段,雷霆出击,重拳整治,“不能让农民工兄弟流汗还流泪,要千方百计保障农民工工资能拿到手,让他们高高兴兴地与家人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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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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