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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有条例,预防措施不可缺

发布时间:2019-12-25 1:18:58

中国几千年来社会分工产生了各种职业,俗称“三百六十行”。其中有些行业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而有些行业尚延续至今。可不论哪种行业内,都存在着工伤隐患。因此,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成都市锦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牵头,四川中科铸创应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办,为锦江商会及行业协会开展一次工伤预防专项培训。

此次培训是根据商会内各个公司的现状,分析每个不同行业背后隐藏的工伤隐患。同时,又把各个行业中共同的工伤隐患进行梳理与分析,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政策知识几个方面,系统地教授于参训人员。通过这样的方式,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法官专业会议纪要(七)工伤保险领域中的相关条例:

1.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或者挂靠情形下的工伤认定

2.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视同工伤的认定

3.公安交管部门未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内容不明确时的工伤认定

4.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所列明的单位对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有异议的工伤认定

5.第三人民事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关系

6.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2年查处时效的适用


来源:环球都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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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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