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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融基·金融研究院:重振河南担保业,"混改"是良方

发布时间:2019-12-20 2:53:09

河南担保业的混改与振兴,有利于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提振河南地区市场信用,助力中原崛起的伟大战略梦想。

虽然,河南一些地区的担保业混改方案早已成型,但却被搁置多年,迟迟得不到实施。

河南担保业“混改困局”的根源何在?“破局”的路在何方?笔者来带你一起学习和探讨。

一、河南担保业,为何要“混改”?

1、河南担保业——不可或缺

河南省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其普遍处于创业和发展初期,有效资产少、规模较小、信用级别低、资金实力不足,而担保业的出现就是为了解决其融资困难的问题。它补了中小企业缺乏抵押资产、信用信息不对称的缺损,架起了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的桥梁,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提振当前市场——立竿见影

据惠誉评级研究显示,2014年以来中国境内企业违约债劵数量持续上升,违约率从2014年的0.17%增长至2018年的1.03%和2019年前十一个月的1.19%。违约债劵本金金额也从2014年的13亿元增长至2019年前十一个月的994亿元。

进入2019年,先是AAA评级的青海盐湖、方正集团等相继违约,后是兵团六师技术性违约,呼和经开回售违约。

伴随着企业债券违约的不断发生,市场噤若寒蝉,企业信用备受置疑,投资者信心趋向冰点。面对这种极端的市场状况,担保业可以很好的提供增信担保服务。对快速修复企业信用,提振市场信心起到良好的效果。

3、“混改”成功后——高大帅气

从河南大局出发,混改整合后的担保业,规模体量不断增大,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信用等级不断提升。混改后的担保业,可以打破以前业务比较单一的尴尬局面,建立和经营丰富多样的担保产品体系,全面提升抵御经济周期性风险的能力。

然后,开着这样的“航母”去发债,去上市,撬开资本市场的大门,最终做大做强河南担保业,服务中原乃至全国的企业。

二、“混改”陷入困局,如何破?

关于河南担保业混改的方案,虽然在两年前就已面世,但却被搁置数年,一直得不到实施,严重影响了资产效率。

1、“混改困局”根源

经过市场的洗礼后,目前还存活的少数担保公司仍在“生死边缘”挣扎。一方面,陷入“代偿困境”,消耗大量精力来应对金融机构的代偿诉讼,代偿额直逼其注册资本金,无力维持经营,面临破产危机;另一方面,由于代偿而持有的大量不良资产无法得到有效盘活,产生不了现金流,经营效率极其低下。

而国有性质的担保公司,由于监管政策的限制,一方面,担心国有资产流失的追责,不愿打折出售不良资产或混改;另一方面,对债务缠身的民营担保又提出较为苛刻的混改条件。

最终,“混改”方案有名无实。

2、“混改破局”方案

针对陷入困局的原因,笔者提出一种方案仅供参考:

(1)牵头人:成立“河南银担风险化解领导小组”

由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河南分行、省银监局牵头,会同各家担保公司及银行成立由常务副省长为组长的“河南银担风险化解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目前尤为严峻的银担矛盾,协调各方资源共同应对目前危机。

(2)推动全省“打折收购”模式,化解最迫在眉睫的担保行业危机

由“领导小组”牵头,由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面,按最优惠的折扣收购各家银行中担保公司应代偿未代偿的不良资产,然后由担保公司从中原资管购回各自的不良资产进行处置。

三、河南担保业混改和重塑——新设想

1、担保业发展新模式

河南担保业目前的风险化解后,各担保公司即可轻装上阵、重整旗鼓。为避免因为同样原因使河南担保行业再次陷入危机,由省政府、省金融办牵头,引进国家担保产业基金,战略重组各地市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成立3-5家大型担保集团,再创河南担保业新模式,重树全国担保业的光辉旗帜。

以河南省洛阳市为例:

整合该市担保公司,采用“市长引导、市场主导”即“国有民营”模式,实现公司化、市场化运营,打造市属AAA级融资担保集团:

(一)联合洛阳市当前仍在运营的2家国有控股、1家民营控股担保公司,整合成立国有资本为大股东的洛阳市担保(再担保)集团,政府或国有资本对新组建的担保集团进行增资扩股,使其达到AAA级的基础条件。

(1)在政府主导下,政府参股、控股的担保公司,及市内经营尚好、且有意愿参与合并重组的其他担保公司的原股东,按照其分别持有的原担保公司的股权份额,1:1作价入股至新组建的XX市担保(再担保)集团。

(2)市政府或其平台公司向合并组建的新担保集团出资,实现主体信用评级AA+以上,获得资本市场债券发行、政府平台融资担保等资质。

(二)洛阳市政府牵头,在省政府的帮助下积极申请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最终形成由地方国资控股,主体信用评级AAA的市属融资担保平台,落实其“准公共产品”定位,为洛阳市乃至全省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担保业治理新模式

(1)由银保监会统筹监管。汲取前几年的教训,河南担保业要发展,必须使用严厉的监管。建议将其纳入金融体系之内,由银保监会统一管理。这样可以避免地方政府因过度追求发展,而忽视金融风险的恶果再次发生。

(2)由国有担保集团行使“再担保”。建议构建“国家融担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辖内融资担保机构”三层组织体系,支持辖区内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3)“国有民营”混合经营。鼓励地方国有企业参股担保业,拓宽担保公司的资金来源,实现国有资产更加有效的配置。同时,要充分利用和发挥民营机构专业、高效的特点,激活市场潜能,真正落实担保业的根本职能,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4)河南担保业重构的治理结构图:

河南担保业是我省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分支,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部分。它的混改与振兴,关系着河南地区广大企业的福祉,更关系着中原崛起的战略进程。

参考文献:

1.《中国担保业的“死灰”必须“复燃”》.沙里淘金财经观察.2019.7.18

2.《惠誉评级:2019年中国债市违约金额已近千亿 民企违约率创历史新高》.金融界.2019.12.12

3.《呼和经开回售违约再撼“信仰” 城投下沉应有底线》.华夏时报.2019.12.12


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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